公司以不胜任岗位理由解除合同,但辨证过程有失误,请帮评估下大致结果
1,公司并未安排培训或调岗,直接解除合同。 2. 公司未安排调休且没有发加班费。 提供了所有加班申请和审批的截图,工资条发放明细,以所有月平均工资作计算的2N赔偿请求和加班费。 公司提供的证据。合同。内未标明加班费计算方法,且直愿意按基本工资算加班费。另外整了一些聊天记录说明我任务不达标或处理不及时(无重大过错)。绩效确认我签字的单据。 想问下。这个情况仲裁委会支持多少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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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公司解除合同的原因是员工不胜任岗位,并且公司没有提供培训或调岗的机会。这种情况下,评估结果可能会因具体的法律和雇佣合同条款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可能的结果和建议:
终止合同:如果公司能够证明员工确实不胜任岗位,并且符合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那么公司可能会成功地终止合同。员工可能会失去工作,并可能无法获得与解雇有关的补偿。
法律争议:如果员工认为公司解除合同的原因不合理或不符合合同规定,员工可能会寻求法律救济,例如提起劳动争议或寻求赔偿。具体的结果将取决于法律条款、证据和相关的法律程序。
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选择通过协商来解决纠纷。这可能包括重新考虑员工的培训需求、调整岗位安排或达成其他协议,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
请注意,我提供的信息仅是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区法律和合同条款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您咨询就业法律专家或劳动纠纷仲裁机构,以获得针对个人情况的具体建议和法律指导。
根据情况描述,公司以不胜任岗位理由解除合同,但在辨证过程中有失误。具体情况需要进一步了解,比如解除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辨证是否包括了员工的意见和证据等。如果员工认为公司的解除合同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公司内部规定,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公司的辨证过程有失误,可能会影响公司解除合同的合法性和效力。综上,具体结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建议员工咨询专业人士并了解自己的权益。
首先,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以不胜任岗位理由解除合同,但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您确实不胜任该岗位,且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为您安排培训或调岗,这在法律上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其次,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为您安排调休或支付加班费,您提供了加班申请和审批的截图和工资条发放明细,且以所有月平均工资作计算的2N赔偿请求和加班费,这些都是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据。 另外,公司提供的证据,如合同、聊天记录、绩效确认单据等,可能有一定的证明力,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在此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可能会考虑公司未充分证明您不胜任岗位的事实,且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为您安排培训或调岗,因此公司解除合同可能不合法。同时,仲裁委员会可能会考虑您提供的加班证据,判决公司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和2N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仲裁委员会的判决结果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和具体的法律意见。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调整劳动合同中的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事项。如果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胜任岗位,可以通过调整岗位、培训等方式帮助劳动者提高能力,而不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公司没有提供培训或调岗的机会,直接解除合同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其次,关于加班费问题,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报酬的三倍的工资报酬。因此,如果公司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最后,关于绩效问题,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绩效进行评估是合法的。但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绩效的评估应当公正、客观,并应当有明确的评估标准和程序。如果劳动者对绩效评估存在异议,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异议,并要求用人单位重新评估。如果用人单位拒绝重新评估,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等途径维权。
综上所述,如果您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公司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加班费支付,并且公司没有提供调岗或培训机会,直接解除合同,那么劳动仲裁委员会有可能支持您的请求。但是,具体的结果还需要根据证据和法律适用情况综合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劳动仲裁或法律服务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