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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合同

请问下老师,我找了一份工作,已经签了试用期合同,他在合同中写到试用期离职需要提前十五天告知,如果未提前十五天告知的话工资按照十五天发放,八月份我已经全勤且七月份也上了几天班但是七月的工资没发给我,被告知说未满一个月的工资和下个月一起开,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合法?我已经按照劳动法提前三天告知,并且期满三天已自行离职,如果真的出现扣我半个月工资的情况,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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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 次浏览2023.08.31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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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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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1 回答
提问者采纳

有任意待遇结算异议你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申请与劳务矛盾细节无关,这是个人权利。至于説待遇结算是否合法在合同约束内,那仲裁机构是先接受申请再调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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