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中,当事人的选择权、自主权更大一些。 仲裁庭向当事人征询,包括对程序的选择、规则的选择、解决方案的选择。 整个仲裁调解过程是不公开的,也不宜请当事人、仲裁员以外的人参加,一般不采取“背靠背”的方法。 诉讼调解以公开进行为原则。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可视情况进行释明,并提出调解的建议方案,促成调解成功。 在整个调解过程中法官处于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