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舜企赢)保密工作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要求

单选:(舜企赢)保密工作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要求是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个工作日,同时应当将延长的决定和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A:五 B:十 C:十五 D:三十
头像
1.8561万 次浏览2024.10.15 提问

最新回答(1条回答)

头像
匿名用户
2024.10.15 回答
提问者采纳

正确答案:B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审批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对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涉密信息系统,保密工作部门批准其投入使用,并颁发《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使用许可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保密工作部门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由系统建设使用单位进行整改后重新报批。

第十八条  保密工作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投入使用的决定。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同时应当将延长的决定和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第十九条  涉密信息系统的相关资料,应当建设使用单位确定密级,并按相应密级文件管理。审批工作结束后,保密工作部门应当整理归档。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