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员工不愿意去不赔钱,公司以出差的名义让你去
公司从上海搬迁到浙江,员工不愿意去不赔钱,公司以出差的名义让你去,合同上工作地点一般为上海,乙方愿意承诺服从安排乙方出差。公司这么做合法吗,不过去劳动仲裁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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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后,员工不愿意随迁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单方面安排员工出差,特别是长期出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公司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以出差名义安排员工去异地工作的合法性
公司以出差名义安排员工去异地工作,特别是长期出差,可能构成对劳动合同约定地点的变更。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不能强制执行。如果公司单方面变更员工的工作地点,未与员工协商一致,这种行为可能违法,员工有权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经济补偿。
员工应对策略
与公司协商:员工可以与公司沟通,提出自己的困难和担忧,看公司是否能提供其他解决方案,如远程办公、在本地设立分公司等。如果公司同意调整安排,双方可签订相关协议。
申请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无法满足员工的要求,员工有权申请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依照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继续履行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员工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跟随公司搬迁至异地。但这需要员工综合考虑自身情况,如家庭、工作等因素3。
实际案例分析
在炎陵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公司以长期“出差”为名将员工派至异地工作,员工不服从安排后被辞退。法院认为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行为违法,判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加班工资。
公司以“出差”名义让员工去新地点工作,而不给予合理补偿或协商,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可能存在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1. 公司搬迁与员工权益
如果公司搬迁导致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这种变化对员工的生活和工作产生显著影响,员工有权拒绝前往新地点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应当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若协商不成,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2. 以“出差”名义安排工作的合法性
如果公司以“出差”名义变相要求员工长期在新地点工作,这种行为可能被视为对劳动合同的实质性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如果公司未与员工协商一致,单方面强行变更工作地点,员工有权拒绝。
3. 是否构成违法解除
如果公司因员工拒绝“出差”而解除劳动合同,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法院在类似案例中认定,公司通过不合理安排(如长期出差)变相逼迫员工离职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
4. 员工的维权建议
协商解决:员工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仲裁或诉讼: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收集证据:员工应保留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变更通知、拒绝出差的书面材料等证据,以证明公司行为的不合理性。
总结
公司以“出差”名义安排员工到新地点工作,而不给予合理补偿或协商,这种行为可能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有权拒绝不合理的工作安排,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