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8 回答
于界定法律层面的重婚肯定是不对了。1它没有限定具体的地域法规时间段,我国法律也是有不同的认可时期的,我另一问里很详细的给你分段了,讲法律是要有时效性的,毕竟一直在修订呢。2它写的是同居并生育后代,这是并列达成条件,那长期同居但无后代的怎么判呢,这个界定本身就很矛盾,举例你提到的那个案子,难不成没有那个女儿,你作为其儿子母亲就不告了么。3.反推,假如这句话对,那遇上全员都未登记,全都是长期同居并生育后代的,还不止两对,那种数十人情妇情夫的现象又不罕见,要都能按重婚处理,那立案也就不会像如今这么困难了。判例上也是很明显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