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本身不是盈利主体,它更像是一个“撮合平台”或“工具集合”。真正的盈利来源在于联盟中的服务商、开发者和资源方——他们通过提供:技术系统(结算系统、风控模块等)本地服务(如KYC代办、清关、合规)流动性支持、撮合撮单在这些服务中获得收益。联盟提供的是“连接机会”和“协作机制”,而不是直接卖服务或收管理费。
联盟本身不是盈利主体,它更像是一个“撮合平台”或“工具集合”。真正的盈利来源在于联盟中的服务商、开发者和资源方——他们通过提供:
技术系统(结算系统、风控模块等)
本地服务(如KYC代办、清关、合规)
流动性支持、撮合撮单
在这些服务中获得收益。
联盟提供的是“连接机会”和“协作机制”,而不是直接卖服务或收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