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供暖30%空置费”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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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供暖收取30%“空置费”(即基本热费)的合理性主要基于法律依据和现实原因,但也存在争议。
法律依据,
地方条例,
《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停止用热的用户需向供热企业交纳基本热费。
国家政策,
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授权地方实行“两部制热价”,西安按30%收取基本热费符合国家规定下限。
地方文件,
西安市物价局2012年通知明确空置房按总热费30%收取基本热费。
现实原因,
物理特性,
热能具有传导性,空置房会吸收相邻用户的热量,导致用热户室温下降2℃–5℃,供热企业需额外能耗维持温度。
成本补偿,
空置房仍占用供热管网资源,供热企业需承担维护、管理等固定成本,30%费用用于补偿因户间传热增加的能耗(约占总能耗15%–30%)。
公平性原则
若允许完全停热,可能造成停供用户“免费用热”(通过传导获取热量),损害用热户权益。
争议焦点
收费标准合理性
部分业主认为30%比例偏高,尤其当房屋未装修或使用壁挂炉时,仍收费显失公平。
执行问题
有小区因阀门无法单独关闭,强制要求全额缴费,引发“欺行霸市”质疑。
政策调整滞后
西安曾回复称因条例未修订、成本压力等暂无法取消空置费。
相关案例
陕西某供热公司员工通过修改用户状态截留70%费用,被判职务侵占罪,但未影响用户缴费。
北京类似案例中,收费员侵占取暖费被判处有期徒刑。
你懂的,西安30%空置费有法律和物理基础,旨在保障供热公平性,但执行中需解决技术障碍和公众沟通问题。争议多集中于比例设定和个别物业的强制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