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七水災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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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七水灾是1959年8月7日至8月9日发生于台湾中南部的重大自然灾害,
由台风艾伦外围环流与西南气流共同作用引发,三日累计降雨量达800至1200毫米,导致山洪暴发、河川决堤,造成空前水患。
此次水灾波及13个县市,受灾面积达1365平方公里,其中以苗栗、台中、南投、彰化、云林、嘉义等地最为严重。灾害共造成667人死亡、408人失踪、942人受伤,约30万居民受灾,房屋全毁23215户,农田受损超过13万公顷,经济损失约37亿新台币,占当时前一年国民所得总值的12%。
灾后台湾当局动员百万人次参与救灾,设立临时收容所,并依据《台湾省人民因灾死伤及住屋倒塌救济办法》发放救济金。蒋介石发布紧急处分令,开征“水灾复兴建设捐”,并通过提高多项税率、发行有奖储蓄券等方式筹集重建资金。
八七水灾是台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仅次于1999年九二一大地震的严重自然灾害,对台湾社会、经济与防灾体系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台湾中南部水灾
八七水灾是1959年8月7日至8月9日发生在台湾中南部的一场严重水灾,由台风艾伦引发1。以下是关键信息整合:
灾害基本信息
时间 :1959年8月7日至8月9日 1
地点 :台湾中南部(苗栗县、台中县、南投县等13个县市) 1
成因 :台风艾伦过境后,持续强降雨(8日单日降雨量达500-1000毫米,累计超800-1200毫米)引发山洪和河川决堤。
灾害影响
伤亡 :死亡667人,失踪408人,受伤942人; 1
损失 :房屋全毁23,215户,半毁18,754户,农业损失13万公顷,总损失约37亿新台币;
受灾范围 :覆盖台湾所有农业区域,受灾面积1,365平方公里1。
历史地位
台湾战后仅次于1999年九二一地震的灾难,被列为“重大自然灾害”1。
后续影响
灾后重建面临巨大财政压力,台湾当局通过特别预算和公债筹措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