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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2个姑妈与爷爷的再婚妻子说抚恤费由她们三人分配,不与孙子相关合理吗?!
大致情况是:她们都有退休费,也没有需特别照顾的情况。 平日我们母子看望照顾爷爷比姑妈要多得多。 请问是她们对抚恤费发放标准有误解吗?! 我们这方能要求单位或有关部门按代位继承人的身份进行分配抚恤费吗?!
最新回答(2条回答)
匿名用户
2019.08.21 回答
抚恤金系发生于死者死亡后,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不是遗产。抚恤金既然不属于遗产,就不应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分割,而应当根据抚恤金概念和性质进行分割。
“抚恤”是指(国家或组织)对因公受伤或致残的人员,或因公牺牲以及病故的人员的家属进行安慰并给以物质帮助。从抚恤金的性质来分析,抚恤金是死者生前单位发放给死者近亲属的生活补助费和精神抚慰金,应属于近亲属共同财产,在分割抚恤金时,应考虑当事人有无生活来源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而不应均等分割,应将当事人有无稳定的生活来源、当事人与死者关系等因素纳入考量范围,如一方当事人经济困难,主要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则可以适当多分;如一方当事人对死者不尽或少尽赡养、扶养义务,可以少分甚至不分。
从以上国家规定和楼主的告知可知,楼主母子和爷爷的再婚妻子及其姑姑们都是有份的,而且考虑到您爷爷在世的状况,如果他的妻子现在没有生活来源,那她占的比例是比较多。如果她有生活来源则楼主占的比例是要多些的,至于您的姑姑们不管是那种情况占的比例都是不多。楼主您可以求助当地律师事务所,请求他们帮助。
父亲先与爷爷去世, 爷爷配偶、子女均不依靠爷爷生前供养,均有生活来源。 这种情况下,丧父的孙子有权分爷爷的抚恤费吗?!
孙子成年则一定没有。 孙子未成年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爷爷是否是监护人(母亲和儿子是否还在跟爷爷他们在一个地方住宿,如果在一起则可以算是监护人)如果是监护人则有份,如果不是监护人则没有份。 第二种:看孙子家庭条件是否是贫困户,如果有则有份,如果没有则没有份。 其实最重要的一个是爷爷是否有遗嘱,如果有遗嘱则优选按照遗嘱来分配,如果没有则按照法定程序来分配。 一般来说爷爷是隔代了孙子是没有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