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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互撞,双方均带人,且轻微擦破皮,对方两人去叫着去医院做了全身检查
昨天下午,在非机动车道上,我方骑电动车逆行,与对方电动车撞上,对方车速明显快过我方,对方两人一人手臂轻微擦破皮,一人嘴皮流血,无别的明显外伤。我方一人手臂腿有轻微破皮,一人无伤。而对方非常难缠,就坐在地上,硬要去医院全身检查。这种情况我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对方带的那个人是否要赔偿他医药费???在线急等,求大神指导!!